为做好2024年度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(支持数字贸易发展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对数字技术、数字产品、数字服务、数据和信息的重点数字贸易领域重点项目给予支持。
(一)各镇街、场(平台)要高度重视,告知企业严格按照本次专项申报条件、具体支持内容以及应递交的申报材料(详见附件),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。
(二)各申报企业需于1月15日(下周一)下午5: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5份、电子版(PDF格式及word格式各一份)报送区商务局政策法规科1120办公室,邮箱: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各申报企业切实提高责任意识,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、合法、完整、清晰。项目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,不予支持。如有虚假申报,一经查实,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,同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。
(四)同一个项目满足多个事项申报条件的,只能选择一个事项进行申报,不得重复申报。